河南省延津县小店镇(2007年后划归新乡市管辖)是延津县较富裕的乡镇之一,拥有延津县最好的耕地。2005-2006年,延津县政府在向上级政府申报征收土地前,以及在获得批复后实施土地征收方案时,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批少占多,一次性大规模征收、占用小店镇北街村等七个自然村共计三千多亩耕地,作为乡镇建设用地用于招商,据称将要入驻的企业主要为工业、房地产、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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