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 0 0 两高提出“网络寻衅滋事罪”,律师们认为将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条款中的“公共场合”扩大到虚拟的网络空间,实际上是立新法,需要人大通过立法或立法解释来进行,两高本身无权这样做。其中两高公布司法解释划定网络言论法律边界:诽谤信息被点击、浏览次 数达到5,000次以上,或转发达500次可判刑,构成诽谤罪,也遭致巨大非议,被民间认为是“整死你没商量”。律师认为两高实际上是将法律沦为暴力,为公安背书。无疑将成为本世纪立法和法治的笑柄。